润泽翔盛功能性面辅料交易平台是由国内防静电防护面料的行业隐形冠军——浙江蓝天海纺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852508)与生意宝(002095)联合打造。平台区别于常规平台交易和常规贷款服务。平台以亚玛逊商城为标杆,以国家政策为依据(国办发〔2017〕84号)等,以多家银行支持为基础,为企业提供功能性面辅料产品及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据服装工效学原理,与平台入驻企业一起,跨材料、化工、物理等多学科研究人、服装、环境的三者关系。
平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遵循专业分工,优势互补的产业导向,只挑选20%的市场优势企业入驻平台。平台每半年或不定期对入驻企业的交易、融资及还贷情况进行评估,依托退出机制,优胜劣汰。平台集聚面辅料等材料供应、标准与配方输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及销售渠道等优势为入驻平台企业提供整体化解决方案,致力于构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新模式。并与平台入驻企业一起打造20/80的产业新型生态圈。
省钱 省力 省心
省钱:建立集聚效应,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原料成本及人工成本)。
省力: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
省心:依托供应链金融优势,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及理财服务。
网盛生意宝简介
1997年,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孙德良用2万元的高利贷创立了中国第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中国化工网,并开创了B2B电子商务网站的会员+广告的盈利模式,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以中国化工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网站解决了当时市场的供需信息不对称的痛点,因此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拥抱,公司也在2006年12月15日成功实现了IPO,成为了中国互联网第一股。
2007年以来,即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基于150多个专业网站的基础上,实施交易与金融大战略的布局,通过9年的努力,于2015年底,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大数据与电商交易、金融与资本“的大战略的布局,2016年以来,公司利用交易与金融的基础设施,为500多家中大型企业实施了企业级交易平台,也打造了宁波港液体化工交易市场、中国染化交易市场等一批第三方交易市场;同时公司又参与了一批传统企业(生产商与经销商)转型供应链管理公司的项目合作或合资。
2016年以来,公司在各类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成功实施了金融化战略,目前公司金融平台已获得了200亿的银行授信额度,并为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商提供了近5亿的交易贷款。
浙江网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网盛大宗交易有限公司、100家供应链公司。
浙江蓝天海简介
浙江蓝天海纺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全球专业的防静电防护面料供应商,浙江省股交中心创新板挂牌企业(企业代码:852508)。蓝翔防静电面料销售覆盖国内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并间接出口至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连续10年国内销售领先。蓝翔面料主要用以制作石油、化工、煤炭、烟花爆竹、航空、航天、电子、电力、汽车、环卫、水泥等行业的防静电防护服。蓝翔面料连续被中国劳动防护用品联盟评为唯一AAAA级防静电面料,防静电性能通过CTTC认证。
自1995年以来,公司专注防静电防护面料及导电材料的研发工作,通过对导电纤维、纺纱、并线、织造、印染、储存、应用等生产环节的不断梳理和规范生产流程,建立了一套蓝天海独有的“蓝翔防静电防护面料十项生产要求”。公司与江苏纺织研究所共同研发Anset牌导电材料,该导电材料不仅替代了以往国内企业使用的日本进口导电材料,同时出口至日本及欧美市场,并研发GB12014-2009防护服面料专用导电材料。2006年1月起蓝翔面料由中国人保财险PICC承保防静电性能质量保证保险,至今没有发生任何一起因面料防静电性能不合格造成的保险责任赔偿事故,2018年1月17日起中国人保财险PICC对蓝翔面料的甲醛及PH值承保质量保证保险。
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纺织服装竞争力500强企业,中国劳动防护用品联盟理事单位,同时,被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个体防护专业委员会评为“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单位。
蓝天海一贯注重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科研优势,广集社会科研资源。聘请了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劳埃德首席教授宋国文博士为技术顾问,在他的带领下,先后成功研发出具有防静电、阻燃及舒适性为一体的多功能防护面料,并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省部级技术鉴定及各类奖项,组建了一支专业过硬的技术团队。
公司先后参与起草《FZ/T54042-2011导电涤纶牵伸丝》、《GB/T23464-2009防护服装、防静电毛针织服》、《GB/T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参与起草了《易燃易爆粉尘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宣传册》、《劳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中国饭店制服蓝皮书》功能性面料方面内容。
产业工人的生命安全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紧守产业工人生命安全最后一道红线是我们安防产品企业的根本。蓝天海将不遗余力,通过为产业工人提供合格的防护面料,实现“把安全、健康、舒适献给勤劳智慧的产业工人”的企业使命。
浙江蓝天海纺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蓝翔特种面料有限公司、湖州润泽翔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哈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江南分院特种面料研发中心、中国产业用防静电纺织品研发中心。
2017-10-15 11:21:43 来源:中国政府网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利于推动集成创新和协同发展,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降本增效和供需匹配,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打造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地,是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意见》立足振兴实体经济,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农业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
三是应用供应链理念与技术,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是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五是大力倡导绿色制造,积极推行绿色流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打造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发展体系。
六是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
《意见》针对目前我国供应链发展基础薄弱、人才匮乏、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六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营造良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二是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三是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五是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六是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附文件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供应链具有创新、协同、共赢、开放、绿色等特征,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产业体系。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三)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推进供应链全球布局,加强与伙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有利于我国企业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地,打造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新规则,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保障我国资源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3.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
2.发展服务型制造。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负责)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依托全球供应链体系,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容共享发展,形成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与合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则。(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研究依托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供应链专家委员会,建设供应链研究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科技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研究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
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
(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
(五)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
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世界优秀供应链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促进我国供应链发展与国际接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5日